追光
开场前,剧场全黑。布景、道具、站好位的演员都已经在那里了——只是尚未被任何人挑出来看。追光存在的前提就是这样一种状态:一整个已然齐备、但还没有被指认的空间。
一八一六年戈兹沃西·格尼把氢氧焰喷在一块石灰上,发明了所谓 limelight。一八三七年伦敦考文特花园的剧场第一次把它装在舞台前沿,从此一束足够集中、足够亮的光就可以把一个演员从几十人里单独挑出来——在这之后,才有我们今天所谓的追光。
幕一开,主角上场,追光从侧楼的暗里伸出来落到他身上,把他从背景里雕出来。光没有创造他——他本就在场——光做的事只有一件:指认。告诉所有在看的人,此刻应当看向哪里。
于是第二件事跟着发生:被挑出的那人之外,其余的整个舞台瞬间暗下去一档,哪怕其实一盏灯也没熄。那不是舞台暗了,是你的眼睛暗了它。
接下来是整场戏。演员走动,光随之流动。追光员戴着一副低倍望远镜站在离舞台二十米的高处平台上,鞋底压着地板的木纹,眼睛只盯住那一人的头顶。这不是事先录好的光路——它每一秒都在做新的决定。一出戏里真正的演出,有一半其实发生在他手上。
对阅读来说这是一个挺熟悉的姿势。你盯住哪一段,那一段就亮起来;你不盯的地方并没有消失,只是尚未被调用。屏幕的左侧若是一面能回应注视的水面,右侧每一段文字便都是一声 cue——这个词本来就是从剧场那里借来的。
戏演完,灯收了。演员退入黑里,观众在漆黑里坐上几秒钟,视网膜上还剩着最后那一圈白。合适读到这里。